2022年6月24日,金平勐拉某百货批发配售店到金平法院勐拉法庭拟起诉要求王某支付货款23580元。接待法官收到起诉状后向金平勐拉某百货批发配售店告知了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相关程序及诉前调解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效力强、促和谐的优势,金平勐拉某百货批发配售店同意由金平法院勐拉法庭诉前委派调解。金平法院勐拉法庭将纠纷委派由勐拉镇司法所调解,并邀请调解员到勐拉法庭做调解工作。
勐拉镇司法所调解员通知王某到法庭后,法庭法官与调解员共同对双方进行调解。王某认可欠付金平勐拉某百货批发配售店货款23580元的事实,但在支付期限上产生分歧。经法官与调解员耐心调解,金平勐拉某百货批发配售店同意王某于2022年12月30日前付清货款23580元。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并当场向金平法院勐拉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金平法院勐拉法庭经审查,裁定确认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有效,并督促王某按协议约定履行,若未履行,金平勐拉某百货批发配售店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勐拉镇司法所调解员表示:在纠纷多,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要加强“庭所联动”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质效,以后的工作中将经常邀请勐拉法庭法官到勐拉镇司法所指导调解纠纷工作。金平法院勐拉法庭法官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勐拉镇司法所联动调解纠纷,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并共同协商制定联动调解相关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