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各异,战疫同心。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状病毒疫情,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通过实际行动和工作,为抗疫阻击战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有奋战在抗疫第一线的广大医务人员、有坚守在各个疫情卡点的公安民警、有走街入户的社区工作人员......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有着矛盾纠纷的当事人们也许心情也更加急切了,这疫情何时能结束?我们的案件还能立案吗?法院还会为我们当事人主持调解吗?新冠状病毒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健康,肺炎疫情成了横亘在群众维权路上的巨大困扰。为此,各级法院迎难而上,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依托,积极推出在线申请、在线立案、在线调解等相关审判工作的办理公告,确保群众的诉求不落空,让权益的保障不掉线。
金平法院积极响应党中央、最高院、省高院的决策部署,于2020年1月30日发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示》,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云南移动微法院、云南法院网、云解纷等线上平台办理相关诉讼事项。
有的当事人又急了,“我们只会用手机打电话”、“我们不识字”、“我们不会用电脑”......为此,金平法院诉讼服务团队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诉讼管理,针对使用信息工具不便而矛盾纠纷又十分突出的当事人,在确保当前疫情防控手段到位的情况下,仍提供现场立案、调解等诉讼服务。
“你好,法官,我和被告盘某某来了”。此时是下午两点半,前来诉讼服务中心寻求矛盾纠纷化解的当事人是原告赵某某和被告盘某某,纠纷起因是劳务合同纠纷。其实,原告昨日已来过诉讼服务中心,且面色急切,而且仅手持一张欠条,仅记载了欠款人名字和欠款金额,无民事起诉诉状等其他诉讼材料。当值法官助理通过一番细致询问了解纠纷原委后,认为原告虽然急切,但实际纠纷内容简单,标的金额不大,存在调解的可能性。法官助理随即决定采取诉前电话调解的方式拨通了被告盘某某的电话,对其开展了耐心说理和释法工作。经过一番电话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于2月14日下午前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调解事宜,于是便有了前述一幕。在2月14日下午的现场调解工作中,经过现场再次耐心调解,被告盘某某做出进一步让步,同意当庭向原告兑现劳务费人民币1000.00元,剩余款项人民币4000.00元也同意在4月30日之前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