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疫情防控正值关键时期,线下“面对面”的工作方式受到了极大限制,为确保防控疫情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金平法院积极主动探索网上办公办案新模式,将审判执行工作由“线下”转向“线上”,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的同时,高效快捷的办理各类案件。
一、公平正义不迟到
2020年2月4日上午9时,法槌敲响,一场特别的审判开始了。法官、公诉人及书记员在院视频指挥中心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开庭对汪某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庭审”。
被告人汪某与被害人在聚餐时,发生口角引发打架,最终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危害后果。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通过法庭的质证、认证,法庭辩论,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供认不讳,并作出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庭审结束,之后法官将对案件事实、证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其它量刑情节的多方面考量后作出判决。
二、司法为民不停歇
疫情期间,金平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便利,采取电子送达、电话调解、巡回调解等方式调处矛盾纠纷。赵某诉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金平法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应被告邓某“疫情期间出行不便,可到原告赵某家进行调解”的要求,承办案件黄法官电话沟通当事人,经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到个旧市蔓耗镇原告赵某家进行调解。被告邓某认可欠赵某40000元借款的事实,经调解,赵某同意给邓某延长一年半的还款时间并分期支付欠款。案件受理费400.00元,被告邓某自愿负担并当场付给了赵某。双方握手言和,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纠纷得以化解。
三、执行工作不止步
疫情发生以来,金平法院执行局及时转变工作模式,优先适用网上查控执行,尽可能减少线下查控,以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020年2月4日,申请执行人雷某到法院请求将其与被执行人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强制执行。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将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送达被执行人,责令其五天之内一次性支付欠款13480元,但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此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李某银行卡内存有存款若干,遂及时将其银行卡进行冻结,给被执行人李某带来极大的不便。终于,被执行人李某于当日主动到法院支付欠款13480元,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病毒无情人有情,司法为民更护民。当前,在全民奋战、众志成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金平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地方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因时而谋、应时而动、顺势而为、多措并举,充分运用互联网,灵活采取电话、短信、微信、远程视频开庭等方式,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接触,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最大程度地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